這個問題見仁見智,並沒有一定的標準,實際上應以配戴者視自己的工作、學習的需要,屈光度的大小,以及實際的工作
環境來決定。一般認為:
一、200 度以下的輕度近視,近距離工作時(看書、電腦、製圖 ...)可不用戴眼鏡,因為近視本來就是看近清楚。看遠時(看電影、看風景或需看清遠處物體 ...)就必須要戴,否則眼睛容易疲勞。
二、輕度近視者,若平常用眼過多,睫狀肌功能不穩定,無論看遠看近都最好是戴著。
三、中度近視(300 ~ 600 度)且伴有散光者,應經常戴著。
四、高度近視眼,無論有無散光,均應經常戴鏡。
五、散光眼(超過 100 度)原則上應經常戴眼鏡。因為散光不戴眼鏡,眼睛很容易疲勞。
有的人怕戴眼鏡後近視度數會不斷加深,會永遠摘不掉眼鏡。其實這種顧慮是沒有科學根據的。戴眼鏡後的度數加深,主要與用眼習慣不良,眼球本身前後徑變長有關,與經常戴眼鏡關係不大。眼鏡本身是無辜的,有了近視才需要戴眼鏡,不是戴了眼鏡才有近視。但是假如是戴了配得不好的眼鏡(如:度數超過、焦距不對 ... 等),那又另當別論了。
參考自近視眼100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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