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近視的配鏡應是以最少的度數達到最佳的矯正視力。也就是說假如近視 150 度和近視 200 度,都可以看到視力表上 1.0 的那一行,則配眼鏡時應選用 150 度。因為在人工驗光時多加一點近視度數可能會刺激眼睛看得更清楚,但其實驗光時視力只要達到 1.0 就可以了,當然 1.2 會更好,但絕不要為了追求更好的視力,而任意增加度數,因為看遠越清楚相對的看近就越容易累。眼睛過度疲勞就容易產生近視增加、乾眼症或慢性結膜炎 ... 等慢性眼疾。

二、有輕度散光但不適應者可給予低度矯正。有散光且在加入散光度數後反而頭暈,走路不穩,可適當減低散光的度數。假如降低後仍然感覺不適應,在不影響矯正視力的情況下,也可以不用散光鏡片,等下一次驗光配鏡時再加入散光度數,給眼睛一個適應的過程。

三、對中度以上近視第一次配鏡,不能接受全部矯正者,應選戴低度數眼鏡,待適應後再增加度數。原則上高度近視要給予足夠的度數,但第一次配鏡即給予足夠的矯正可能會造成像差過大而無法適應,所以應先給予低度數,待習慣後再漸次加上去。

四、對於單眼近視,低於 250 度者,可以配普通眼鏡矯正,超過 250 度不能適應普通眼鏡者,應當選戴隱形眼鏡。雙眼屈光異常,相差超過 300 度,兩眼看出去的物像大小就會不一樣,兩眼物像差太多大腦就不能融像,就會產生複視。所以雙眼屈光度相差太大,配鏡時應以雙眼矯正視力,而又不產生複視為最佳。

五、不規則散光者,普通鏡片難以矯正,可試戴硬式隱形眼鏡。有散光者,原則上應給予完全矯正,且要整天配戴,才能消除視力疲勞。


參考自近視眼100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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