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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在網上發問:

前幾天去配眼鏡與隱形眼鏡
拿到眼鏡配戴時覺得怪怪的
拿回去重新驗光和詢問

我的度數是
右眼是近視625度 散光175
左眼是近視575度 散光175
兩眼視差50


驗光師說
幫我配的是兩眼都625度
想要讓我的眼睛不要慣性用其中一眼
想借此把我的視差拉近且習慣平均用眼

請問真的是這樣處理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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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的情況下,配眼鏡的度數應該要比驗出來的度數再少一點,才不會增加眼睛的負擔.
例如:一眼驗出的度數是600度,視力表可以看到1.0,那麼眼鏡的度數應該要減少25~50度.
因為單眼可以看到1.0的話,那麼雙眼同時看就可以看到1.2,這樣雖然看遠可以很清楚,但相對的眼睛也容易疲勞.因為我們不可能整天都在看遠,看遠越清楚看近也就越容易累,所以一般我們都會跟顧客分析利弊之後,再幫他們減少一點度數,只要雙眼同時看能看到1.0就夠用了.

但是,假如應該要配575度卻配成625度,就是大錯特錯,這對慣用眼一點幫助也沒有,卻會增加這一眼的疲勞,反而會更習慣用另一眼看,這樣反而會加大視差.因為當眼睛疲勞後視力就會變差,這樣自然而然就變成另一眼在看,而且眼睛過度疲勞也會造成近視度數增加,所以反而會加大視差.其實兩眼差50度不算是視差,沒必要特別處理.

其實慣用眼就跟慣用手一樣,你習慣用右手自然右手就比較有力一點,所以慣用眼每個人都有,不必特意去牽就它,慣用眼是驗光師在配鏡時作參考用的,慣用眼的用法是~當配眼鏡時假如兩眼無法同樣看的清楚時,就給慣用眼加25度(或是輔助眼少25度),讓慣用眼比較清楚一點,但是加度數絕不能超過(過矯正),而且
刻意去訓練慣用眼沒有意義.

眼鏡的一眼正確,另一眼過矯正(配太深),那麼這副眼鏡戴起來一定不舒服,繼續戴的話會更傷害眼睛.

 

豆豆先生的個人看法,給大家作個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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