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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面上強調可過濾藍光的眼鏡不少,行政院消保處昨天公布抽查市售十七件藍光眼鏡標示結果,只有一件合格,不合格率高達九成四。

被查到標示不合格的眼鏡中,有些標示可過濾百分之五十的3C產品藍光,但現在還沒有一個國家對眼鏡過濾人工藍光訂出檢驗標準。消保官張志嵩指出,一般太陽 眼鏡只能標示可抗太陽光中的藍光,不能標示可抗「3C產品藍光」,否則就是標示不實。標示不合格者限一個月改善,再不改善可罰兩萬到廿萬。

有些眼鏡宣稱有超高穿透率與折射率,消保處請業者出示穿透率與折射率檢驗證明,有一家出示SGS檢驗證明,但SGS並不是合格的檢驗太陽眼鏡實驗室。

還有四件藍光眼鏡其實是太陽眼鏡,依法要強制檢驗,但未送檢驗,除了下架,還要罰廿萬到兩百萬元。包括在台隆手創館購得的ELECOM孩童抗藍光眼鏡及 ELECOM 65%超抗藍光眼鏡、順發3C購得的PC GLASSES for KIDS抗藍光護目鏡及在中將資訊購得的WELLINGTON抗藍光眼鏡。

台灣民眾上網時間冠全球,市面強調可抗3C藍光的眼鏡很多,除了本土製造,還有來自大陸和日本產品,也有兒童專用眼鏡,每支價格在三、四百元到一、兩千元不等。

抽驗唯一標示合格的是在寶雅高雄大順店購買的布殼鳥眼鏡。張志嵩說,該品只稱抗藍光,沒強調折射率或穿透率,或是「抗3C產品藍光」等字眼。

消保官王德明強調,業者廣告眼鏡可抗3C藍光,會誤導民眾,以為戴了抗藍光眼鏡即可長時間看電腦、滑手機,反而造成傷害。他呼籲消費者使用3C產品每卅分鐘讓眼睛休息十分鐘,才可護眼。

【2014/11/07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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