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射近視變遠視 女獲賠35萬

詹姓女子近視近1000度,接受雷射手術後變遠視,向眼科醫師提告求償一審敗訴,二審逆轉,判楊應賠詹女新台幣35萬元。

詹姓女證券員近視1000多度,4年多前她到眼科就診,雷射後竟變遠視275度至300度,矯正後仍有175度,且出現刺痛、畏光等後遺症。她認為,醫師手術前未告知可能風險,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。

醫師辯稱,手術前1天和詹女碰面時已接受詹女諮詢,隔天手術前也親自向她解釋手術風險,經詹女簽手術同意書才動刀。

詹女求償官司一審敗訴,她上訴後,高雄高分院改判醫師應賠35萬元。

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詹女術後因角膜厚度不足,已無法再以手術矯治因手術導致的遠視、乾眼症等後遺症,僅能以配戴遠視眼鏡改善,以及每天使用凝膠控制,造成生活上不便及精神痛苦;醫師確應負賠償責任,應賠償詹女35萬元,全案確定。

 

NOWnews.com 今日新聞網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n/2014/11/18/1511591

 

豆豆先生感言:雷射近視前一定要三思,讚成與反對的意見都要參考,一旦做下去就沒有後悔的空間。

雖然目前近視雷射的成功率相當高,但是假如不是那麼成功的話,將會影響一輩子的視力。何況等到老年時會出現多少後遺症還是未知數,故雷射近視前一定要三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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