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年7月1日起,旅客若攜帶藥品入境,超量須在入境前3天事先申請,且總計不可超過6種不同包裝藥物,違規不僅將產品沒入銷毀,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。

 

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公布的名單之中,除了萬金油、胃藥、口服維生素與中藥材等藥物之外,隱形眼鏡也歸類在限量名單之中,每名民眾不可攜帶超過6對以上,對於喜愛到韓國、日本購買角膜變色片的民眾而言,需要多加注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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