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內容:

 

小孩滿五歲,兩眼均遠視400,散光175(點完散瞳劑後的實際度數),醫生(榮總)讓他配帶400度遠視的眼鏡,在矯正後一個月,回診追蹤,遠視300/200,散光175/175,戴眼鏡及裸視均在0.4-0.5左右,好像沒啥差別,但又過一個月學校視力檢查,戴眼鏡0.5,沒戴眼鏡0.6,不戴反而比較好.
於是我又去問另一個(診所)醫生,醫生說,如果有鬥雞眼眼睛問題,他覺得戴到他實度數400是可接度,但如果沒鬥雞眼,應該不用戴到他實際發生的度數.醫生接著再幫他用戴 鏡片測量看他要戴幾度的鏡片,發現,他戴遠視270-300的,就有0.8視力,那不就比原來0.4-0.5還好嗎.但之前醫生沒作這個測試.
前者醫生作法要讓他從+400到+300 ,維持二年,就是不要讓他假性近視加深速度過快,免得到時就變成高度近視.(但視力只有0.4-0.5)
後者是認為要求矯正後要有0.8效果才是有幫助
到底哪種方法對小孩較有幫助....

 

解答:

 

我個人認為兩位醫生的作法都沒錯,但是應該要選擇第二位醫生,原因如下:

 

如果散瞳後的度數為+400,表示小朋友真正的遠視度數為400度,於是讓他戴400度的眼鏡,可以讓他的眼睛不再疲勞(遠視眼容易眼睛疲勞,眼睛疲勞後會更看不清楚),但是小朋友的眼睛會調節,調節之後剩300度(調節越強剩下的度數越少,不是度數沒有了而是被隱藏起來了),於是戴300度的眼鏡就可以看的清楚.

 

所以我認為,如果沒有弱視而且戴400度可以看到0.9以上,就該給他戴400度的眼鏡,但事實是只能看到0.5,因此緩不濟急,重點是不要讓他變成弱視,因此應該要給他最佳矯正的度數,讓他能夠看遠清楚,去刺激視網膜,才不會變成弱視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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